重庆大学20007年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2006]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3、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拟复试的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
由各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具体要求,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学院具体的“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指导、协调全院的招生复试工作。
1、复试资格基本线重庆大学2007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哲学类 | 325 | 45 | 80 |
经济类 | 330 | 50 | 80 |
法学类 | 340 | 48 | 90 |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 315 | 45 | 180 |
体育学 | 305 | 45 | 190 |
文学(不含艺术、不含外国语言文学) | 335 | 48 | 90 |
外国语言文学 | 340 | 58 | 90 |
艺术学 | 330 | 45 | 90 |
理学 | 300 | 45 | 75 |
工学 | 300 | 45 | 65 |
农学类 | 330 | 47 | 80 |
医学类 | 315 | 48 | 195 |
管理学(统考数学,不含MBA) | 335 | 50 | 80 |
管理学(不统考数学,不含MBA) | 340 | 50 | 90 |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 160 | 45 | 95 |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 280 | 40 | 60 |
参加全国统考,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总分降10分,单科要求不变 | ||
工作在C类地区且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 总分降10分,单科要求不变 |
*说明:
⑴、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⑵、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且毕业后原则上在重庆地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生;或工作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区,即5个自治地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⑶、C类地区的范围: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⑷、强军、单考的复试资格基本线参照统考基本线执行。
⑸、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按教育部复试资格基本线执行。
⑴、各学院在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规模制定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本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复试将在4月9—11进行。满足我校和学院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考生请于3月下旬上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研招办联系。
发布者:caiji
来源:EMBA招生信息网本页网址:http://www.embaon.com/zhongqing/47191.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