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田土城教授应法学院邀请,在龙子湖校区第二报告厅为法学院300余名师生作了题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特色评析》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主持工作的副院长王华杰教授主持。
田土城教授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颁布以来,学界有些学者将侵权责任法立法总结为四个特色:一是侵权立法的独立成编,二是适用范围的明显扩大,三是特色鲜明的人文关怀,四是统分结合的精巧设计。田土城教授以其深厚民法理论功底,结合国内外学者的论述,高屋建瓴地对这四大特色进行逐一评析,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学术见解。
他指出侵权责任法单独立法,将来成为民法典的独立一编是我国的独创,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等世界各国民法典均无这种立法模式。侵权责任法独立成编具有重要意义,但侵权责任法究竟应叫什么名称,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尚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关于侵权责任法统分结合的精巧设计的特色,田土城教授主张,侵权责任法首先应有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在此基础上才能规定什么叫一般侵权责任、什么叫特殊侵权责任规定。一般侵权责任就是侵权人直接侵权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特殊侵权责任是指责任者对于其负责的人或者物造成他人损害应该承担的责任。第78条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条款的规定,也未能体现统分的有机结合。
田教授还就侵权责任法适用范围、鲜明的人文关怀等问题进行了独到的阐述和讲解。
田老师的讲座博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现场气氛活跃而热烈,最后在互动环节,田土城教授详细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王院长最后总结说,田土城教授以其富有逻辑性的语言、条分缕析的细致讲解、质疑思辨的学术分析、生动恰当的例子解说,让法学院师生聆听了一场高水平的学术讲座,不仅开阔了师生们的视野和思路,更重要的是启迪师生们质疑思辨的学术智慧,提高了全方面思考现实法与应然法的能力,激发了师生们进一步进行学术理论研究的浓厚兴趣。
本次讲座是法学院迎接校庆60周年而举办的系列学术报告之一,也是我校文明中原大讲堂系列报告会的重要内容。
发布者:caiji
来源:EMBA招生信息网本页网址:http://www.embaon.com/zhengzhou/40428.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