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第3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我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天。我校法学院从3月10日——15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法制宣传活动。(EMBA招生:emba.china-b.com/bjdx/)
在今年的普法活动中,校学生联合会、法学院学生会、法律协会等同学融入了青春新颖的普法形式,3月14日中午同学们以跳“快闪舞”的方式宣传新消法,这一活动校园反响强烈,给春日的校园注入了勃勃生机。
3月15日,由法学院资深教师、自治区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法官和法学院学生会、法律协会的同学共同组成的“义务普法宣传队” 在铁路局西单商场前为广大民众提供义务咨询服务,解答百姓消费维权的热点问题,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同时,工作人员还向过往的行人发放了以《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单,并开展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展览。
“法制宣传周”期间法学院还邀请了乌鲁木齐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江为广大师生作了专题报告,鼓励广大同学提高认识,做“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新时代大学生。
与此同时,法学院学生会与法律协会在“3·15”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题宣传活动中还成立了“法制辅导员阵线”,以微博、QQ群等平台为广大师生提供义务普法服务,呼吁广大师生应该通过学习掌握《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消费维权意识。
发布者:cai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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