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通知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条例》以及管理学院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2011年秋季学期继续在已入学的研究生中设立“助教”岗位,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为: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严格考核。
二、岗位设置
1.下列课程可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a.公共基础课;b.技术基础课;c.实验课。
管理学院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2.研究生助教工作岗位类别设置为A、B、C、D四类:
A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12.5小时;
B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10小时;
C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7.5小时;
D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5.5小时。
1学时为50分钟。
研究生助教A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B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C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D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津贴发放月数参考所助课程教学周数计算。根据研究生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一般每小时不超过10元,月累计金额博士生不超过A类岗位津贴标准,硕士生不超过C类岗位津贴标准。研究生助教随堂听课的时间折合50%计算实际工作量。
三、岗位职责
1.承担课程的习题课、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指导实验课、实验课的准备、评卷等教学工作。
2.研究生助教要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主讲教师上课时要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听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认真填写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
四、人员聘任及聘任程序
主要面向本单位统招硕士研究生、统招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聘任助教,委托培养研究生、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的定向培养研究生及超过《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能申请研究生助教。A类岗位一般应聘任入学半年以上的博士生或入学一年半以上的硕博连读生。硕士生每月最高津贴累计一般不超过300元,博士生每月最高津贴累计不超过500元。原则上,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其承担课程的成绩,文科生应达到优秀,理、工科学生应达到良好。研究生助教资格由院 研究生助教资格评审小组评定。研究生助教每次聘期原则上为一个学期。一名研究生不能同时兼任两个以上“三助”岗位工作,受聘研究生的工作量总和不得超过一个全岗最大工作量。
经导师同意,研究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于2011年7月15日--17日,8月20日--25日上午11点区间内交到研究生培训部。强调一下,助教资格的确定由研究生助教资格评审小组评定,各位同学的申请表不要找主讲教师签字。研究生助教资格评审小组初步定于8月25日或26日对助教资格进行面试评审,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管理学院网站公布。
发布者:cai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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