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大连理工EMBA企业法律环境课堂:
实践出真知
2012年9月13日至16日,有幸聆听大连理工大学王学先老师的《企业法律环境》课程。除了具备扎实的专业法律知识,作为资深律师,王老师拥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特别是对社会深层经验的切身体会、对社会内在脾性的把握能力,以及对具体法律事件、公共话题的分析与认知,具有珍贵的价值。
乔布斯在2005年斯坦福毕业典礼上的著名演讲中说“不要让来自其他人的观点淹没来自你内心的声音、雄心和直觉”,王老师在授课之初,就用一种与学员探讨、启发、互动、头脑风暴的模式,鼓励我们独立思考,使整个课堂有活力地向前推动发展,学员积极地发言与其他人分享自己的想法,这种课堂氛围,充满久违的热烈与吸引力。
荆棘的王冠
1986年,胡乔木曾为第一届全国律师大会题词《律师颂》:“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三天半的课程,我对王老师最深刻的印象,来源于他的精神,这在他讲解正义女神像时,便有了首次诠释:一手是天平,一手是宝剑,眼睛是蒙上的,代表用心灵观察……对法治内涵的理解、对规则把握的精准、对社会弊病的敏感与见识、实践操作的经验和能力,在这些之上,是一种积极态度、社会责任与使命感。
缜密的逻辑
听王老师的法律课程,另一项很大的收获是逻辑思维得以深刻启发。在分析每一具体法律问题或事件时,王老师均运用缜密的逻辑启发我们深入思考,往往是一个接一个、逐渐深入的问题,思维循序被梳理、拓展开来、逐步清晰、深刻。这种授课模式(交流方式),让你无法停止在思考中,比对出日常粗线条思维的弊端和漏洞,从而有了新的反思与启示。
“一个字,甚至是一个标点符号,都会导致意思的截然不同”,这句平时听了很多次的话,在王老师大量授课案例和法律事件分解下,犹如新生概念,被牢记。他非常重视聆听学员思考、表述问题的逻辑,并能敏锐地发现其中问题,然后将正确的思路或我们没有想到的思维点启发出来,看上去王老师是在不断地抛出案例和问题,实际上他创造了一个绝佳的学习氛围让学员们展示自己的想法,再加以引导。能重视学员的观点,听到学员的新想法这一点,弥足珍贵。
学习的价值
与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规范相对应的法律意义与作用也越来越大。企业的各种行为,必须在法律监管下依法进行,作为企业经营者更需要了解法律、运用好法律,以及牢固树立合规、严谨、风险的法律思维。三天半的课程,意犹未尽,无论是如何使用已掌握的法律知识、如何把握法律中蕴藏的精神,亦或是有关我们自己做企业是不是做得足够好,这些问题都需要拿出时间去认真思考,实践,逐渐在心中留下烙印。
发布者:cai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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