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虚拟运营商牌照发放、品牌发布、号段上线、语言卡的发放等一系列动作。身处移动互联网时代,看起来很美的虚拟运营商将如何抢滩市场?会对基础通信运营商构成竞争吗?基础通信运营商将怎样迎接网业分离的挑战?虚拟运营商究竟能走多远成为通信行业的热点话题。
2014年4月19日,在北京邮电大学EMBA前沿论坛主办的“虚拟运营商赢在何方”的研讨会上,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助理兼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吕廷杰、《人民邮电》报社总编辑、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武锁宁、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产业研究室主任史炜、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飞象网CEO项立刚等业界专家坦率地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并与听众进行了互动探讨,其中不乏观点的碰撞和交锋。
深耕细分市场是出路
首先,吕廷杰表示对于从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虚拟运营商,如何摆脱“藤本植物”命运的问题,与会专家普遍表示,虚拟运营商一定不能做单纯的基础通信转售业务,只有与自己原有的主营业务相结合,深耕细分市场,才能赢在移动互联网时代。
武锁宁认为,虚拟运营商应该从各自不同的产业背景出发,实行差异化经营。他以全球首家也是迄今为止最成功的虚拟运营商——英国的维珍移动为例。维珍的做法是利用其原本在交通、旅游等领域的优势,对市场、客户进行细分之后,将单一的移动通信业务与原有的服务有机地捆绑打包,形成了具有维珍品牌特色的增值服务产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因此,国内有互联网基因、背景,有行业优势的虚拟运营商,应该面向广大的信息化市场,从各个细分行业做起。
在陈金桥进行的现场测试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听众表示将会使用170号段。陈金桥表示,他自己一定会用,但主要不是用来通信,而是使用其搭载的特色业务和服务。他认为,虚拟运营商属于“轻资产”公司,应该以经营数据流量为核心,同时捆绑语音服务,做好企业原有优势业务的经营。
在项立刚看来,大部分没有互联网基因,或者限于传统思维的虚拟运营商企业是没有前途的,将只有不超过5家的虚拟运营商能够脱颖而出。例如,某企业愿意给一年内为其贡献3万元的用户,免费赠送70元的流量费,这样的虚拟运营商才能够胜出。否则,原来卖什么东西,现在用其170号码推销什么,其号码很可能被当作广告电话屏蔽。
对于虚拟运营商的前途,史炜则以两个比喻表明了积极的看法。他说,当一个新行业出现的时候,经济学专家告诉企业该怎样发展,就像未婚者告诉结婚的人该怎样过日子一样不靠谱。虚拟运营商一定会赢在他们的基因上,就像蜘蛛网不能被消除干净,原因在于蜘蛛总能伺机结网。
虚拟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合作大于竞争
大批虚拟运营商出现后,他们会对基础通信运营商构成威胁吗?与会者的答案多数是否定的。
吕廷杰和陈金桥都认为在合作制度的设计上,已经保证了虚拟运营商近期不会对基础运营商形成直接竞争。因为虚拟运营商拿到的牌照,都规定了其业务是在某些地域开展而不是全网的;而且,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签订商业协议前,一定是经过仔细权衡的,协议中都规定了虚拟业务发展的目标和方案。实际上,现在双方的合作大于竞争,现实情况是,基础运营商要将虚拟运营商放号数量纳入各地考核指标中,鼓励各地基础运营商帮助虚拟运营商发展。
武锁宁进一步解释说,因为移动通信是典型的规模经营模式,虚拟运营商的目标客户数一般也就是5000万,相对于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动辄几亿用户的数量,在成本上是没有优势的。
不过,史炜发出了警告:不要因为虚拟运营商现在刚起步很弱小,就忽视他们,因为非洲草原经常上演的一幕就是:海量蚂蚁可以吃掉一头大象。
基础运营商应立足于做好服务平台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基础通信运营商怎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是否应该想方设法,也去创新开发普遍看好的各类应用产品呢?
鉴于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通信网络与搭载业务分离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专家认为,基础运营商应扬长避短,立足于做好服务平台。
吕廷杰表示,如果苏宁、国美看到什么型号彩电热销,就自己去生产同样的彩电,肯定是死路一条。运营商首先要做的就是平台创新,平台服务比什么业务都赚钱。他举例说,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通信网好比收费的信息高速公路,现在有个叫微信的大巴开上来了,基础通信运营商要向开车的司机——腾讯收费,不向每位乘客——微信用户收费。实际上美国的基础运营商AT&T已在全世界开了反向收费的先河,今年开始用互联网思维推出了由企业付费、消费者可免费使用的流量数据800业务,所有用户上网不收费,提供服务者付费。国内的阿里巴巴也与联通、移动两大运营商联合推出手机上网流量免费计划,在手机上使用来往、手机淘宝、支付宝等阿里集团业务产生的流量费,由阿里巴巴买单。如此一来,基础运营商只要将平台服务做好,虚拟运营商、OTT服务商等推出的业务越多,基础运营商的收益就越大,可以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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