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EMBA院校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EMBA

北航关于重复报名考生确认报考学校紧急通知

EMBA招生网    www.embaon.com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5日    来源: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研招处要求,为保障考场秩序,对考生重复报考要进行核查和确认。核查程序为:

1.考生需在11月30日上午10:00之前将书面确认书送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可传真),确认一条报名信息,该信息为有效信息,其它为无效信息。

确认书格式:姓名、报考号、证件号码、是否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本人签名。

同时,给对方院校发取消报名确认函,以防对方院校同时提交信息,造成重复报名!

注意:如再次发现重复报考将取消报考资格。

2.  招生单位审核考生确认的有效信息,发给准考证;无效数据按不准考处理。

电话:010-82316674(北航研招办)、82317578(北航MBA教育中心)

传真:010-82328059
 
 
 

关于核查2008年硕士生招生报名数据的通知

 

市研招办〔2007〕32号

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请各有关招生单位检查2008年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数据,核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复报名考生数据

对同一考生报考不同招生单位或同一招生单位的不同专业的(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以下程序进行核查:

1、招生单位通知有关考生书面确认(可传真)一条报名信息,该信息为有效信息,其它为无效信息。同时,通知考生如再次重复报考将取消报考资格。

2、招生单位审核考生确认的有效信息,编写考生编号,发给准考证;无效数据按不准考处理,在考生编号处填写“不准考”。

二、在校研究生报考资格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7号)的相关规定,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对于在校研究生报考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名单见附件2),按以下程序进行核查:

1、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可传真)。

2、对未能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三、已经通过研招网上传考生数据的招生单位,如果核查后数据有修改,请将修改后的数据重新上传研招网。

以上重复报名和在校研究生报考的考生具体名单(附件1、附件2)均随本通知一同通过我办文件传输系统下发。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发布者:caiji

来源:EMBA招生信息网本页网址:http://www.embaon.com/beihang/38768.html

  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EMBA招生网 2010-2021 沪ICP备13002341号-17
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0663号